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鲢鱼的产地环境、苗种投放、饵料、日常管理、捕捞、产品质量要求及生产废弃物的处理。 本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鲢的大水面生产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7717 鲢 NY/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/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/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/T 842 绿色食品 鱼 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(农医发[2017]25号) 3 产地环境 3.1 水域条件 选择水源充沛,生态环境良好,光照充足,周边无污染源的水域、如小I型水库及更大面积的水库、湖泊等,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/T 391要求。 3.2 水质 要求水域中溶解氧≥5.0 mg/L,pH 6.5~9.0,浮游生物量≥1.0 mg/L。水质条件应符合GB 11607和NY/T 391要求。 4 苗种投放 4.1苗种质量 应选择体形、体色正常,体质健壮的苗种。原则上推荐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原、良种场提供的苗种,并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。鲢鱼种质应符合GB 17717的规定,鲢鱼苗种质量应符合GB 11777的规定。 4.2 投放时间 投放时间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水温情况具体而定,一般推荐水温10℃~15℃时投放鱼种。南方地区的投放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至翌年3月;北方地区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旬至7月。 4.4 投放规格 两年长成的,投放规格为100g/尾~150g/尾;当年长成的,投放规格为250g/尾~500g/尾。 4.5 投放密度 鲢鱼鱼种的投放密度,根据投放水域的鱼产力、增养殖容量及苗种规格确定,湖泊、水库增养殖容量的计算方法按照SC/T 1149-2020执行,也可参照同类水域的投放经验。大水面生产中,鲢、鳙鱼一般为搭配投放,其中,鲢的投放量占比为20%~40%,根据不同营养类型的水域,推荐放养密度见表1。可实行轮投制度,每年分2~3次投放不同规格的鱼种。在实际生产中,可通过生产实践,观察鱼类生长实际情况,用“经验法”进行校正。 表1 不同营养类型水域中鲢鱼苗种的推荐投放密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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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养规格(g/尾) |
放养密度(尾/亩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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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~150 |
5~1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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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~500 |
2~13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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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名称 |
剂量 |
使用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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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盐 |
2%~4% |
浸浴5 min~8 m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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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维酮碘 |
10 mg/L~15 mg/L |
浸浴10 min~20 min |